•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大肆非法獵捕黃胸鹀等珍貴、瀕危野生鳥 被判十二年并賠償41萬余元

    Law-lib.com  2022-2-24 12:21:49  人民法院報


      日前,遼寧省盤山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被告人李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3萬元,沒收扣押在案的誘捕機、粘網等作案工具,賠償生態環境資源損失417300元,并在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2021年8月至9月間,被告人李某在明知處于鳥類禁捕期的情況下,在盤錦市大洼區田莊臺鎮高家社區北側一處稻田地內設置捕鳥網,并在捕鳥網附近放置播放有黃胸鹀鳥和朱雀鳥叫聲的錄音,同時還在掛有絲網的桿子上懸掛裝有朱雀鳥的鳥籠子,用來捕獲遷徙過程中途經的黃胸鹀、朱雀等,捕獲的鳥類用于販賣、食用等。公安機關將李某當場抓獲,并扣押黃胸鹀、朱雀、黃眉鹀、伯勞、柳鶯、蠟嘴、黃雀、繡眼以及被剝掉皮的死鳥若干只。據統計,案涉野生鳥類活體數量分別為:黃胸鹀62只、朱雀3只、蠟嘴3只、黃雀1只、黃眉鹀3只,其余案涉鳥類均已死亡。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黃胸鹀112只,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侵犯了國家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盤錦市大洼區農業農村局根據國家林業局令第46號公布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核定案涉鳥類價值為417300元,該損失核定可以作為認定案涉鳥類價值損失的依據。根據被告人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日期:2022-2-24 12:21:49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