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2-16 13:09:04 人民法院報
物業服務企業利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獲取收益后拒不分配給業主。近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判令物業公司扣除合理成本之后,返還業主公共收益37萬余元。
2011年11月至2021年4月30日,蚌埠市宇鵬物業公司為該市萬方水晶城小區提供物業服務,對屬于業主共有的停車位、電梯轎廂、單元門燈箱等區域對外出租經營,獲得的收益從未向業主公示,更沒有分配給業主。2021年2月,萬方水晶城小區成立第一屆業主委員會后,依法解除了與宇鵬物業公司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公司從該小區撤場。
萬方水晶城小區業主委員會一直要求宇鵬物業公司公開賬目,將公共區域收益返還給業主,但始終被拒絕。宇鵬物業公司撤出小區后,遺留下一臺工作電腦。業委會請來專業人員復原了電腦硬盤中的數據,找到了前物業公司利用小區地面停車位收取費用的具體數據,又聯系到在小區里投放電梯廣告的商家和布設飲水機、快遞柜的商家,找到這些商家和宇鵬物業公司合作期間的賬目或發票,獲取了小區各類公共區域具體收益的相關證據。
法院審理后認為,依照民法典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萬方水晶城小區業委會主張宇鵬物業公司返還地上臨時停車位租金收益、電梯廣告收入和布設飲水機、快遞柜租金,予以支持。根據公平原則,酌情扣除30%的運營成本,宇鵬物業公司應返還萬方水晶城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公共收益37萬余元。
■法官說法■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物業公司如果存在不公開公共收益和拒不分配公共收益的侵權行為,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條,業主有權請求物業承擔民事責任。成立業委會的小區,由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業委會既可以請求物業將扣除合理成本后的公共收益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請求物業返還扣除合理成本后的公共收益,再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另外,業主或業委會還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投訴舉報。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上述行為除了構成民事侵權外,同時還構成行政違法。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相關主管部門可以對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2-2-16 13:09:0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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