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9-13 14:08:50 人民法院報
對指定的關鍵詞進行“搜索引擎優化”,實現百度前5頁無明顯負面內容;好評前置,差評后置,負面壓制期為30天……搜索引擎排行居然還有這樣的“化妝術”?日前,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互聯網審判庭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負面壓制”條款內容無效,被告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服務費3.05萬元,駁回某信息技術公司其余訴訟請求。
某文化傳播公司是一家專門為某品牌提供搜索引擎優化及線上傳播服務的線上供應商。2020年11月,該文化傳播公司與某信息技術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委托合同,約定由信息技術公司提供官網優化、軟文優化、競價廣告等專業技術服務,推廣費用為6.73萬元。在軟文優化條款中,雙方約定了“負面壓制”內容,即信息技術公司對文化傳播公司指定的關鍵詞搜索引擎優化,實現百度前5頁無明顯負面內容,壓制期為30天。
雙方還明確,“負面壓制”并非“刪除負面內容”,壓制方法有三種:一是發布有關某品牌的正面信息,百度在收錄這些正面信息后,負面信息會相應后置;二是向負面內容的發布平臺進行投訴,要求平臺斷開鏈接或對負面內容進行降低權重處理;三是如前述平臺未按照投訴要求處理,通過技術操作,將負面信息與其他已被降權的內容鏈接進行關聯,使二者產生捆綁,達到負面內容降權及后置的效果。
11月10日,文化傳播公司向信息技術公司支付第一筆服務費4.85萬元。但令文化傳播公司不滿的是,搜索引擎上還是出現了某品牌的負面新聞。
文化傳播公司通知信息技術公司進行“負面壓制”處理,但未果。12月17日,文化傳播公司通知信息技術公司解除合同。
今年3月,文化傳播公司訴至長寧區法院,要求信息技術公司返還服務費4.85萬元并支付違約金14550元。訴訟中,文化傳播公司變更訴訟請求,要求信息技術公司返還服務費4.85萬元。
庭審中,信息技術公司辯稱,雙方并未明確約定“負面壓制”優化服務的實現時間,而且合同只是要求實現百度前5頁“無明顯負面內容”,并非“無負面內容”。截至起訴之日,其已完成了合同約定的其他服務,原告要求的5條負面內容僅剩2條尚未壓制成功,故不存在違約行為,請求駁回文化傳播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后認為,首先,“負面壓制”條款的目的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基本法律原則,合同雙方通過各種手段讓涉及某品牌的負面新聞在搜索引擎上不被社會公眾所知曉或者不容易被社會公眾所知曉,已不是正當的商業目的,而是誤導他人或者社會公眾,超越了正常的商業宣傳紅線。
其次,該條款嚴重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原則。在當事人采取的三種“負面壓制”手段中,有兩種手段或是好評前置,或是差評后置,人為干預搜索引擎的正常排名,實質上是在改變、扭曲搜索引擎本應有的功能,其目的和手段已經違反了公平競爭的原則,破壞了市場競爭秩序。再次,“負面壓制”行為也將損害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的公信力,進而損害其商業價值。
綜上,法院認為,兩公司約定的“負面壓制”條款內容違法,應認定無效,原告主張違約責任缺乏依據。合同其他條款有效,法院綜合合同實際履行情況、合同解除原因、雙方過錯等方面,最終判決信息技術公司返還文化傳播公司服務費3.05萬元。
■法官說法■
以誠實信用營造健康網絡空間
本案審判長、長寧區法院副院長王飛表示,本案中,雖然原、被告都一致認為“負面壓制”并非“刪除負面內容”,此內容沒有被法律明文禁止,是有效的,但法院仍可以依職權對合同性質及效力進行審查。
互聯網時代,搜索引擎始終是重要流量來源以及流量分發渠道,搜索結果排序是搜索引擎最核心的部分!柏撁鎵褐啤狈⻊找誀I利為目的,利用搜索引擎算法模型的特點,通過采取相應手段人為干預搜索結果正常排名,讓相關負面信息在“涂脂抹粉”“喬裝打扮”后出現在搜索結果的邊邊角角,不易被公眾察覺甚至從搜索結果中消失。此類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既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又直接或間接損害其他競爭者平等接受用戶選擇的合法權益,還嚴重損害了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信息甄選機制的獨立性和客觀性,破壞了作為搜索引擎核心競爭力的公信力,破壞了互聯網空間自由、開放的信息流通秩序,破壞了民事行為應該遵守的誠實信用原則,損害整個社會所共同珍視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王飛提醒,一些企業不要動歪腦筋,而要做到以誠實信用為基本準則,以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為經營底線,以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為目標,自覺抵制畸形價值觀,共建文明有序健康的網上精神家園。
日期:2021-9-13 14:08:50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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