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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4月13日】國共兩黨就國內和平協定舉行談判

http://m.sh-hurong.com  2010-4-13 00:40:07  來源:人民網



中共代表團周恩來、林伯渠、林彪、葉劍英、李維漢、聶榮臻,同南京國民黨政府代表團代表在北平進行談判。
 。保梗矗鼓辏丛拢保橙,國共兩黨代表在中南海舉行正式會談,共同磋商《國內和平協定》(草案)。
  周恩來指出,和平協定草案中必須首先分清是非,說明發動內戰的責任在南京國民黨政府方面。“中共對一切戰犯,不問任何人,只要能認清是非,幡然悔悟,出于真心實意,確有事實表現……準予取消戰犯罪名,給予寬大待遇!
  張治中等表示原則上接受草案。
  周恩來說,中共代表團盡可能吸收和采納了南京政府代表團的許多意見。但是,對于國民黨軍隊改編和人民解放軍過江接收地方政權兩點,我們決不能讓步。并鄭重宣布:“我們限定南京國民黨政府在20日以前答復,如不接受,則20日我們一定打過江去。
  南京政府拒絕接受修正案,并反對解放軍渡江。和平談判宣告徹底破裂。

日期:2010-4-13 00:40:07 | 關閉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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