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歷史今天>>【1935年7月9日】杜重遠被判刑
http://m.sh-hurong.com 2010-07-09 00:00:44 來源:人民網
![]() 杜重遠像 |
| 。保梗常的辏吩拢谷,《新生》周刊總編輯兼發行人杜重遠因《閑話皇帝》一文,被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設在上海)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7月9日,在審判時法官開庭只問了幾句,即退入內室集議宣判;而日本駐滬總領事特派員竟蠻橫地滲入內室監視法官集議。在日方壓力下,法院當庭宣判杜重遠犯“散布文字共同誹謗罪”。杜重遠憤怒地疾呼:“法律被日本人征服了!我不相信中國還有什么法律!。”消息傳出,輿論界紛紛指責日方小題大作,香港、新加坡、印尼、泰國等地華僑報紙也紛紛表示抗議。律師吳凱聲借助國內外的有利聲勢,與法庭反復爭辯,使杜重遠終于取得交保就醫的待遇。 |
日期:2010-07-09 00:00:44 | 關閉 | 分享到: